当前位置: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北京市党建研究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市党建研究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17

 经市党建研究会七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决定,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和全国党建研究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落实全市组织部长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首都改革发展大局大势,结合首都党建工作实际,坚持正确方向,突出问题导向,体现研用结合,注重联合攻关,开展应用性、对策性、持续性研究,更好地发挥党建研究智库作用,为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推动首都改革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调研选题

 市党建研究会2016年立项课题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关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问题

 2.关于新时期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和工作方式问题

 3.关于地方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和履职方式问题

 4.关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问题

 5.关于干部队伍管理机制和方式问题

 6.关于地方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问题

 7.关于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问题

 8.关于强化党内监督问题

 以上选题为课题研究方向,申报时,可自拟题目。

 三、申报条件

 凡北京地区党政机关、高校及科研院所、企业、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等单位,在京从事党建研究的专业人员、党务工作者,均可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单位担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专业教研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曾担任过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离退休老同志。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同时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四、申报要求

 突出前瞻性,围绕各级党委的中心工作来谋划;突出针对性,树立问题导向,以目前正在做和将要做的工作为研究对象;突出科学性,预期成果以对调研素材的充分运用和调查数据的深入分析为主要支撑,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突出实效性,以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为主要方向,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

 五、立项经费和完成时间

 重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指导课题资助1万元。课题经费按市党建研究会有关课题管理制度分阶段拨付。

 完成时间:201611月下旬。

 六、申报方式和时间

 采取委托和招标方式确立课题承担单位。申报单位填写电子版的《项目申请书(2016年版)》后,A4纸打印,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后,一式10份(1份原件,9份复印件)寄送至市党建所。不接受电子版报送。

 申报时间:截止到420日(星期三)前,逾期不再受理,请务必按规定时间申报。市党建所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向准予立项的课题组发出立项通知。未批准立项的,不再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王士龙    64522175   

      符建平    64522171   

 电子邮箱:diaoyanchu609@163.com

 联系地址:东城区和平里东街民旺乙19号,北京市党建研究所调研处(北京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西楼609室),邮政编码:100013

 

北京市党建研究会秘书处

2016412

 

附件1:《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填表注意事项.doc

上一篇:北京市2016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公告

下一篇:关于2016年度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专业课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友情链接
各区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