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度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专业课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29

京人考发〔201614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专业课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参评助理政工师的报考人员,须报考专业课初级考试;参评政工师的报考人员,须报考专业课中级考试;参评高级政工师的报考人员,须报考专业课高级考试。

(二)取得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含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党政干部基础、政治理论、政治教育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可免予参加专业课考试。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

   二、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657

9:00-11:00

专业课(初、中、高级)

考试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进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三、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颁发相应级别的《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3年。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采用全程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于2016329日至47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www.bjrbj.gov.cn/bjpta,下同),按照系统要求办理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二)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53日至6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下同)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1659日至88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代领人还要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五、其他

(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课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31190号)规定,初级每人每科50元,中级每人每科70元,高级每人每科70元。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进入“考试专栏-知识园地-考试大纲”栏目下载《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专业课(初级、中级、高级)考试大纲》。

(三)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雷同试卷进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取消考试成绩进行处理。

(四)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事宜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查询相关信息。

(五)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六)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bjrbj.gov.cn

(七)报名系统使用咨询电话: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324

 

上一篇:北京市党建研究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6年北京市党的建设研究所招录公务员入围面试考生综合成绩及考察人选的公告

友情链接
各区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