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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通州区委三项举措全面推进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建设

文章来源:通州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20

为积极探索辖区单位党组织参与街道、社区共建的新途径,提高社区党建科学化水平,通州区委在4个街道和所辖社区全面推行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建设。

优化组织设置,构建全面覆盖体系。在原有街道工委、社区党组织的基础上,以党员组织关系、单位身份不变为前提,突破行政级别、行业地域限制,由街道工委、社区党组织牵头,将辖区内不同隶属管理的党组织联合起来,在街道成立“大工委”,在社区成立“大党委”,并制定运行制度,规范议事规则和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和目标任务,引导督促成员单位党组织自觉推进工作。以共同需要、共同利益、共同目标为纽带,形成“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党建工作全面覆盖体系。

强化领导核心,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大工委”、“大党委”设置委员会,书记由街道工委、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副书记由街道工委、社区党组织副书记,规模或影响力较大的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委员由街道工委、社区党组织委员,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兼任,或采取协商推荐方式产生。结合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好专兼职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和非公领域党务工作者队伍的作用,合力加强区域化党建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力。

完善运行机制,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一方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或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讨论区域内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解决街道、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另一方面,建立双重管理制度。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在原有党组织、党员隶属关系不变的情况下,遵循共驻共建原则,接受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的指导,发挥各成员单位场地、信息、人才等资源优势,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重点工作。通过把隶属不同系统、掌握不同资源的党组织联系成为紧密的党建共同体,形成多方协同、资源统筹的区域化服务合力,不断提升服务辖区群众的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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