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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房山区建立区直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长效机制

文章来源:房山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28

为进一步做好在职党员到村(社区)报到服务工作,房山区制发了《关于建立区直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区直单位党组织要到所在社区或有结对共建意愿的社区报到,其在职党员要到居住地党组织报到。目前,全区共有109个区直单位基层党组织及18301名党员参加“双报到”活动,到各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工作。

坚持“三步走”,明确工作流程。第一步:组织报到对接。各区直党(工)委要按照充分沟通、双向选择的原则,统筹安排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与报到社区建立结对关系。同时,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建立“双报到”服务中心,设立村(社区)在职党员报到联络室,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第二步:开展服务承诺。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地区发展、组织建设和群众服务的实际需求,制定活动计划,引导参与“双报到”活动的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公开领岗承诺,并进行公示。各区直党(工)委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组织共建或主题服务活动,在职党员要确保参与志愿服务次数每年不少于6次,时间不少于12小时。第三步: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双重考评机制,即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根据村(社区)党组织反馈意见,对报到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表现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区直党(工)委要将评价结果作为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并积极探索区直机关党员干部评先表彰、提拔任用,征求居住地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有益做法。同时,将“双报到”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城乡基层党的建设“三级联创”和区直部门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做好“三服务”,明确工作任务。一是服务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区直单位党组织的自身优势,定期与社区党组织共同开展组织活动,交流党建工作经验。通过帮带引领、组织共建等方式,重点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健全规范基层民主管理体系,不断夯实基层组织基础。二是服务区域党建融合。突出乡镇(街道)党(工)委的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党建联席会商机制,根据社区党组织在组织建设、民生服务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现实困难,为区直报到单位党组织直接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服务和组织建设搭建平台,积极组织开展资源共享、事务共管、服务共抓、环境共创、难题共解等公益性共建服务活动。三是服务社区转型发展。要求各区直单位党组织围绕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定位,帮助社区党组织科学谋划发展思路,合理运用服务资源。指导城乡结合部村转居社区创新管理模式,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并协助开展综合整治的老旧小区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等工作,有效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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