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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建章立制”全面加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

文章来源:朝阳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21

在软弱涣散党组织整体提升工作中,朝阳区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防止问题反弹,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通过强化理论研究、建章立制,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工作体制机制的梳理研究。充分认识到部分党组织出现软弱涣散的问题,源于某些党组织工作体制机制上的不适应。制定了《朝阳区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调研工作方案》,利用近半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针对基层党组织基本状况评估、基层党组织功能定位、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等问题,开展系统调研,重点研究制约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瓶颈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党组织运行提供依据。特别是针对朝阳农村地区整体处于发展过渡期的特征,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1+10”文件,让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工作有方向、有目标。

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基本组织制度建设。某些软弱涣散党组织班子不团结、工作开展不力,根源在于基层民主制度落实不严、执行不力。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全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开展系统摸底调研,对全区基层组织按期换届情况做了系统梳理,为下一步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执行基本组织制度奠定基础,着力解决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凝聚力不足的问题。

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基础保障措施。针对相当一部分基层党组织面临着服务群众设施不足、基层支部书记能力素质不高、待遇有限等长期制约党组织发展的客观问题,坚持整合各方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有效提升基层组织的服务能力。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保障的办法》,把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区级财政保障,从经费拨付标准、使用范围、规范管理等方面制定具体办法,让基层党组织能够正常运转、有效发挥作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重点从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培训管理、激励保障等方面出台政策,解决书记队伍建设面临的几个突出问题,充分激发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的活力与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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