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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三严格”举措扎实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文章来源:石景山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日,石景山区各级党组织以严的程序、严的标准、严的纪律,组织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使丧失党员条件的党员得到严肃处置,使履行党员义务不积极的党员得到转化提高,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严格工作程序。区委组织部在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有关安排》的基础上,选择调查核实、支部党员大会等3个重要环节,制作了工作流程图。同时,围绕“初步认定、调查核实、上级预审、形成决议、上报审批、教育帮扶”等六项主要程序,举办了专题业务培训,为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程序慎重稳妥开展工作提供了清晰参考和有力指导。

严格认定标准。以《安排》列明的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等6条标准为基本框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明确党员比较集中的社区、机关、教育、卫生、国企、“两新”组织等6个领域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增强标准的可操作性。

严格履行责任。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区委组织部加强与工委(党委)、社区的上下联动,派人全程参加“差”评党员组织认定的支委会,指导基层党组织与“差”评党员反复谈心、坦诚交流,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和不足,做好扎实细致的思想教育和帮扶转化工作。经过努力,大多数差评党员在思想认识上有了明显转化,并以主动补交党费、主动承担组织分配的工作、主动划清与封建迷信活动的界限等实际行动,表达自己重回党组织的意愿。下一步,区委组织部将按照市委有关要求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相应处理,进一步纯洁全区党员队伍,同时使广大党员受到深刻教育,自觉履行党员责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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