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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建立健全十项制度扎紧发展党员的制度篱笆

文章来源:平谷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平谷在梳理原有各项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推荐、公示、票决、预审、部门联审、责任追究等十项制度,把严发展党员的制度关口,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坚持推荐制、团员推优入党制、票决制,努力扩大发展党员工作民主。推荐制即在农村实行“三推荐”,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三方推荐,推荐票数达半数以上的,方可继续履行程序。团员推优入党制即明确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应当从团员中发展,制定相关《实施办法》,明确民主评议、基层团组织初步考察、上级团组织考察审核、向党支部推荐、党支部讨论研究五步推优程序。票决制即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由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党员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实行公示制、记实制,确保培养发展全程公开透明。公示制即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四个环节,采用公示栏、会议、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规范公示内容,扩大公示范围,明确公示时限,保证广大党员群众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记实制即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教育培训等情况以及党支部和党委意见记录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中,并录入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的“痕迹管理”,确保全程可查、可控。

建立备案制、预审制,党委靠前把关保证程序严密。备案制即各党(工)委、党总支负责将入党申请书复印件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支委会决议进行存档备案,并做到一人一卷、专人专管,杜绝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临时动议现象。预审制即将审核关口前移,党委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对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情况进行审核,预审合格方可发展。

落实联审制、一票否决制,部门联动监审确保党员质量。联审制在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前,由各党(工)委组织部门牵头,联合纪检、综治、计生、信访等部门对拟入党人员进行全面审核。一票否决制即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如拟入党人员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参与非正常访等九种行为的任何一种,即取消相应资格。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失责违纪行为做到一追到底。责任追究制即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介绍谁负责、谁发展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的行为责任,进行责任追究,追责内容涉及发展党员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通过责任追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责任意识,为严格执行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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