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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建立村“两委”干部参加社会保险“一全三化”机制

文章来源:昌平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16

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关心关爱力度,昌平区研究出台了《关于给予全区村“两委”干部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补贴的实施办法(试行)》,2015年开始,全区村“两委”干部参加社会保险将实现“一全三化”,进一步激发和调动村“两委”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

全覆盖补贴。所有已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现任村“两委”干部都可以享受补贴,实现了补贴政策惠及全体符合条件的村“两委”干部。

职业化参保。村“两委”干部可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共3种保险补贴,保障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老有所养,以2014年为例,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职工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1460元。村“两委”干部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后,所获得的保障水平将大幅提高。二是病有所医,村“两委”干部可与城镇职工一样,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快捷。三是退有保障,村“两委”干部在落选或离任后,可领取12-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为其退岗后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差异化定档。补贴标准充分考虑村“两委”干部的任职时间、工作岗位和交叉任职情况等3种因素。按照任职年限,划分了连续任职1-3年、4-6年、7-9年和10年及以上四个档次;按照不同职务,划分了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支委、村委三个档次。同时,针对交叉任职的村“两委”干部,补贴比例上浮5个百分点。综合上述三种因素,获得补贴比例最高的可达95%,最低也能达到60%,确保补贴标准公平公正,进一步形成了促进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和交叉任职的政策导向,鼓励村“两委”干部扎根农村、持续工作。

规范化管理。在区级层面,每年由区委组织部审核汇总各镇街测算的资金,并提出预算申请,区财政按照申请下拨资金;在镇级层面,由镇街组织部门按月提供现任村“两委”干部名单,经镇街社保部门审核村“两委”干部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情况后,提交镇街财政部门,对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村“两委”干部进行补贴,确保情况详实准确,便于操作;对于村“两委”干部个人,只需提供保险缴费记录,就可按月领取补贴,切实降低了他们垫付资金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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