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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延庆县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为抓手推进党建工作责任“落地”

文章来源:延庆县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05

延庆县着眼于进一步抓实、抓牢党建工作,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为抓手,推进党建工作责任“落地”。

抓职责任务。一是优化组织结构。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5名县委常委任副组长,38名基层党(工)委书记为小组成员。二是明确职责任务。明确规定了定期汇报、调研分析、听取汇报、研究决定、检查指导、督促落实等6项工作职责,确保职责任务具体化。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将现有党建工作制度进行重新整合、合并,完善工作例会、定期述职、督促检查等制度,规定了党建工作一年全面部署一次,半年集中检查一次,重大事项专题研究等制度。突出县委书记带头抓党建,做到亲自动员部署、亲自调查研究、亲自包村联系、亲自督促指导。 

抓工作落实。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群团等部门,分别对照全市2013年度党建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析查找问题745条,提出整改措施49条,在此基础上,认真谋划下一年党建工作目标;二是找准目标方向。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市委组织部、市纪委专项工作部署,研究出台《中共延庆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组织、宣传、纪检、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工作任务,推动形成大党建工作格局。三是探索项目化管理。把《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具体化,通过制定《中共延庆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将党建任务细化成725项具体项目工程,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时间进度,将“软任务”转化为“硬指标”。

抓督查考核。一是严格落实“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明确规定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党组织书记就抓党建工作情况分别向上级党组织进行专项述职,同时向本地区本单位党员群众述职,要求每半年一次,切实让党组织书记把党建工作成效拿出来亮一亮。二是强化日常督导。探索建立日常专项巡视制度,通过现场督导,及时掌握基层党组织工作进度、完成质量等情况,实现党建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三是开展专项考核。改变过去将党建工作与经济发展和业务工作一并考核的方式,把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群团等工作纳入大党建考核范围进行专项考核,15个乡镇和3个街道分别建立考核指标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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