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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怀柔区多措并举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文章来源:怀柔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19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有关要求,怀柔区积极行动,在认真调查梳理的基础上,广泛查找“失联”党员,努力创造条件让他们回到组织怀抱,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同时,进一步明确“不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将一些丧失先进性的“变质”党员坚决清除出党员队伍。

一、广开渠道,积极查找“失联”党员。对前期摸排出来的97名“失联”党员,进行认真梳理,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主动联系、积极查找。对于留有联系电话或居住地等信息的党员,通过电话、上门、找亲属、找邻居的方式,想方设法取得联系;对于信息不全,联系电话和家庭地址均发生了变更的党员,积极协调社保、医保部门,利用电子信息系统查找参保信息,找到党员的现居住地和新的联系方式;对于身份证号有误,通过医保、社保系统查询仍然联系不上的党员,协调公安系统查找户籍登记情况,获得相关线索。经过多方努力,截至目前,已与45名“失联”党员取得联系,剩下的党员亦在进一步联系中。

二、创造条件,彻底激活“潜水”党员。对于已经联系上的党员,各级党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帮其“补课”,督促其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使其尽快过上正常的党内组织生活。在此基础上,按照“便于参加活动,便于作用发挥”的原则,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做好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针对部分党员与党组织联系不方便、不紧密的问题,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党员“双向联系”机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责成专人每月至少与党员本人联系一次,通报党内情况,督促其及时缴纳党费、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同时,向党员进一步明确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要求党员每季度至少主动与党组织联系一次,了解相关情况,汇报思想动态,避免再次“失联”。

三、明确标准,坚决处理“变质”党员。对于已经取得联系,经反复做工作后仍不能履行党员义务者,坚决予以劝退或除名处理。为让各基层党组织在“不合格”党员处置过程中有据可依、便于操作,区委组织部专门印发了《怀柔区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有关安排》,进一步明确了“不合格”党员的六类具体标准以及在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党员被评为“差”的十类情形,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有意抵制,在群众中散布消极言论,恶意散播小道消息,甚至策划、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抵制、阻挠上级决定的执行,违反计划生育、土地、城建等政策,影响较坏”等行为作为认定“不合格”党员的具体个性表现,进一步严肃处置纪律,明确处置方式,细化处置流程,确保“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标准严、过程严,处置严谨、慎重、果断。目前,拟对3名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且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不合格”党员进行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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