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探索建立“433”评价机制 有效推动社会领域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文章来源:顺义区委组织部 作者:顺义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4-06-20
顺义区在社会领域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过程中,探索建立“433”评价机制,即人民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评价占40%,基层党组织自我评价和上级党组织考评各占30%,从而将自下而上评价与自上而下评价、自评与他评有机结合起来,既发挥了人民群众评价主体作用,也调动起了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助推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一是主动向人民群众述职,接受群众监督评价。
在每年年底,由街道、镇、功能区党(工)委主动向人民群众述职,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同时,还负责组织辖区内“两新”组织党组织主动向受众群众代表进行述职,介绍一年来党组织的总体工作情况,特别是为人民群众做了哪些实事、解决了哪些难题。受众群众代表根据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情况,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进行评价。
二是自主制定评分标准,认真开展自我评价。
根据一年来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由各级党组织自己制定党建工作评价标准,进行自评打分,并将评价标准、党建评价报告于年底前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各级党组织进行自我评价的过程,是对党建工作进行自我审视,综合权衡的过程,对于全面总结剖析党建工作,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有着重要的价值。
三是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分类进行考核评价。
依据《顺义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指标体系实施办法》,由区委组织部协同区委社会工委建立社会领域党建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年底对街道、镇、功能区的社会领域党建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同时,由街道、镇、功能区组织实施对所辖“两新”组织党组织进行考核评价。
四是合理运用考评结果,激励党组织提高服务能力。
按照4:3:3的比例,汇总人民群众评价、基层党组织自评、上级党组织考评的结果,进行整理排名,并在考评系统平台上进行公布。通过排名,激励基层党组织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确保考评科学化,还聘请专家团队全程进行指导,并借助信息手段,实现考评工作网络化。
通过建立“433”评价机制,推进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同时,广泛深入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到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来,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评价主体的作用,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