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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

朝阳区多举措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文章来源:朝阳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25

为切实防止出现“小官巨腐”问题,朝阳区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重点,以整治征地拆迁、禁违查违方面的不正之风为突破口,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组织建设,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基层干部正确履职。

开展“两公开一承诺”,强化个人自律。在基层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求农村地区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村“两委一社”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到“两公开一承诺”,即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公开个人拥有的宅基地情况,包括获取时间、来源、用途、宅基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有无违法建设;公开承租集体土地情况,包括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在朝阳区域内承租集体土地的情况。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承诺严格遵守《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等,并对已有的违规承租集体土地、已有的违法建设听从组织处理,承诺今后不再新建违法建设。

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外部压力。一是加强选人用人的监管。对农村地区的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开展抽查,特别是加大对现有违法建设多、信访矛盾突出地区的检查力度,对背后反映出的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抓早、抓小、抓预防,及时进行干预。二是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地细化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并在干部平时考核中针对禁违查违等重点工作加强专项考核,按月进行量化评价,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予以跟进。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定农村基层干部违反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有关规定要求,特别是在土地使用、违法建设等方面出现问题的班子和干部予以严肃查处,形成有效震慑。

抓两头带中间,夯实组织基础。一是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针对排查出的23个农村地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采取“撤、换、育、派”的方式,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并由上级党组织实行“领导定点联系、干部驻点帮扶”的工作机制,对问题较多的基层党组织,派驻专项工作组驻点整顿,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19个乡都建立一个符合“六有”标准的服务型党组织试点,深入开展区属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村)“双报道、双服务、双评价”工作,构建服务网络、建强服务队伍、创新服务载体、加强服务保障,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在农村地区形成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打造素质过硬、拒腐防变的骨干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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