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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

延庆县严字当头细处入手切实改进教育培训学风

文章来源:延庆县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21

延庆县针对部分干部学习意识不强、学习动力不足、学习纪律不守、学习效果不佳等问题,采取有效举措,切实改进教育培训学风。

强化制度管理。一是修改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对组织调训、学员管理等10项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特别添加了考核监督,培训档案以及双管干部调训等内容。二是修改完善《处级领导干部脱产培训学时考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处级领导干部每5年必须完成550学时以上的培训,每2年至少参加1次脱产培训。三是制定《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和学员管理的规定》,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严肃干部教育培训的组织纪律、健全完善制度保障三个方面对参训干部、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培训教师提出19项具体规定形成严抓学风建设和学员管理的合力,促进干部养成善学好学的良好习惯。

严肃培训纪律。一是所有培训学员必须以普通学员身份,自觉完成各种学习任务,主体班学员要亲自完成“四个一”的学习培训任务,即:形成一篇个人学习小结、撰写一篇党性剖析材料、提交一篇调研报告、在本单位作一场学习成果报告。二是所有培训不准代签考勤,对违反规定的学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学习资格、通报批评或责令不计学时等处理。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总学时1/10,取消优秀学员评选资格;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总学时1/7的,按退学处理;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责令退学。三是对学员提出“六严禁”,即:严禁搞特殊化、严禁公款宴请、严禁搞小圈子、严禁不假离校、严禁公车伴读、严禁捉刀代笔。组织学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抓好跟班督导。一是制定《关于建立县委组织部跟班联络员制度》,选派综合素质强的科长担任联络员,全程跟踪考察学员学习培训情况,并对学员培训期间学习表现提出总体评价意见,对加强办班管理、促进学风建设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二是成立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和县委党校三方组成的学风督查组,每天检查各培训班次到课率、课堂纪律、廉政纪律等情况,监督班主任工作,对有违规苗头的学员,及时予以约谈提醒;对有违规行为的学员,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取消参训资格。三是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学员之间、广大群众对干部学风方面的监督。

健全考核评价。一是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党校成立考核小组,对学员的学习态度和表现,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程度,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情况等进行考核鉴定。二是对未达到学习培训要求和有严重违反培训纪律行为的学员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向学员所在单位通报。2014年,有11名学员因出勤未达到规定要求,被转到其他班次重新学习。三是考核结果记入学员个人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作为衡量干部作风好坏的重要标准。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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