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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

房山区分层次多举措认真做好新《条例》学习贯彻工作

文章来源:房山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20

为准确把握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精神实质,房山区结合区域实际,迅速安排部署,分层次、多举措,扎实做好新《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把学习新《条例》作为区级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专题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区委书记刘伟同志要求:学习条例要吃透精神、把握精髓,执行条例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公道正派,自觉接受监督。 
   
二是严格组织。在新《条例》的学习上,不仅停留在与“找不同”、“做替换”的层面,而是采取有效措施,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确保学深学透。组织集中交流。在全区范围内,将新《条例》的学习纳入全区处级干部轮训班学习课程,邀请有关专家、领导讲解新《条例》的意义、原则、程序,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研读,确保全区处级干部受训面达到100%。在组织系统内部,举办组工干部研讨会,要求组工干部对照《条例》规定,联系实际工作,逐条精读细研、学深悟透。拓展宣传平台。建立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短信“五位一体”宣传平台。在做好传统媒体宣传工作的同时,正在制作反映新《条例》主要内容的“1分钟动漫短片”,并通过在人流集中的公交、楼宇等处的新媒体进行播放,让党员群众了解干部工作的新要求。 
   
三是学以致用。在新《条例》的贯彻上,既做到入脑入心,又做到用好用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环节。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以完善正处级职位拟任人选“三推一定”提名办法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干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努力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科学评价考核干部。综合考虑产业发展、生态涵养、群众满意度等多项指标,对乡镇街道、区直部门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2+1考核办法进行修订,突出不同地区考核的差异性,研究设置各有特色的考核指标,降低GDP指标比重,体现考核的导向性。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按照新《条例》提出的“6个不用”,“10个不准”的新要求,坚持从严监督干部,做到人选把关严,执行程序严、纪律要求严、查处问责严,把从严管理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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