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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四项措施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监督

文章来源:顺义组工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30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是保证选贤任能、纯洁用人风气的重要举措。顺义区委组织部坚持问题导向,对现行《顺义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科级干部选任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强化了各级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把关责任,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提供的坚实保障。

一是规范程序,严格按照制度规定选人用人 。区委组织部会同人力社保局,认真梳理过往科级干部选任工作检查中的问题,在参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础上,重点对民主推荐、考察等环节需履行的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干部调整工作方案、考察材料需包含的内容提出了详细要求,为各区属单位依规守据、有序开展干部选任工作提供了有效指导。

二是严格审核,建立预审并完善审核流程。修订后的《科级干部选任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社保局在科级干部选任工作中的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建立了科级干部选任工作方案预审制度和考察对象资格审核制度,从严对职数、干部档案进行审核把关,对于“裸官”、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等情况,坚决不列入考察对象。

三是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实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记实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为主要内容,完善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检查与各单位自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模式,要求各单位每年要对本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总结自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联合区编办,每年组织力量对当年有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四是明确责任,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 。坚决贯彻实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明确各区属单位党委(党组)在科级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把关责任、规范考察内容和程序,规范文书档案整理留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倒查,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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