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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四个结合”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新提升

文章来源:海淀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01

海淀区立足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以全国组织部门分级、分批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为契机,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自上而下、分批实施”的要求,积极探索推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常规化工作的“四个结合”,努力实现全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新提升。

一是将专项审核与推进干部人事档案电子化相结合。确立了干部人事档案电子化与专项审核两项工作协调推进的工作思路,做到时间上同步推进、环节上相互融合、成果上综合运用。对已经完成电子化的档案,专项审核可直接审核电子档案,提高了查询效率,也减少了查借阅等物理操作对纸质档案的损耗;对未完成电子化的档案,专项审核与电子化同步进行,在专项审核规定的9个步骤之前,增加了初步审核环节,之后又增加了电子建档环节,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通过对档案电子化过程中积累的大数据的综合分析,归纳出了全区干部档案中存在的出生日期前后记载不一致、学历存疑、干部履历表缺失等主要问题,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审核奠定了基础。

二是将专项审核与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相结合。按照中组部“千卷一人”的要求,认真做好全区干部档案工作人员的选配、培训及管理等工作,不断充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力量。从全区各单位抽调了20名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组成处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组,认真组织岗前专业培训,既有效提升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又为下一阶段开展全区科级及以下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提供了人员储备。同时,邀请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区内干部档案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组成专家顾问团,为专项审核工作想办法、提建议、解疑难,确保专项审核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是将专项审核与加强和改进选人用人监督相结合。实行人选所在单位和区委组织部“两级”审核制度,使任前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环节,切实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管处级干部提名推荐人选请示的通知》,明确要求对档案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核实,从严从实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实行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双签”提名制,确保干部档案材料的真实准确,从源头上把好干部人事档案质量关。

四是将专项审核与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相结合。将审核过程中明政策、重程序、勤沟通、严把关等好经验和好做法运用到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中,规范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等工作。同时注重审核结果的应用,及时更新干部人事档案。继续完善档案收集归档、鉴别整理、审查核实、转递借阅和安全保密等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健全机制,注重长效,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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