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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设立人才创新创业引导基金支持优秀人才创新创业

文章来源:东城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11

东城区作为北京市级文化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积极落实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要求,探索设立了东城区人才创新创业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紧密围绕投入、使用、管理三个环节创新引导基金设立方式方法,促进试验区建设取得较好成果。

怎么设—以政府资金带动社会资本。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创新发展理念,将引导基金定位为东城区政府批准并出资,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主要是以参股的方式,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东城优秀人才的创新创业项目。引导基金资金来源为东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投入规模为2000万元,资金放大效应不低于1:3,不分享投资收益,主要发挥政府资金的带动作用。

怎么用—重点服务初创期企业人才。在投资对象方面,遵循人才优先发展原则,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重点投向区域内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创办的初创期企业,实现人才发展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此外,还重点关注纳入东城人才库的优秀人才以及在东城区未来领袖文化创意大赛文化+”创业大赛等各项活动中涌现出的、涉及文化+科技文化+金融等新型业态模式的创新创业人才。在资金使用方面,规定引导基金参股设立的子基金在每个完整财务年度,其对外投资额不低于子基金募集资金总规模的80%,且其中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2倍的资金投向在东城注册的人才创新创业企业,保证资金用出效益,确保区域人才受益。

怎么管多重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制定《东城区人才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为基金管理提供制度依据。成立东城区人才创新创业引导基金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引导基金的决策管理机构,监管引导基金规范运作。领导小组聘请人才工作、基金运营、产业投资等方面的专家成立咨询委员会,为重大决策提供独立的专业咨询建议。加强风险防控,引导基金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并纳入公共财政考核体系范围,不得用于投资股票、期货、外汇、房地产业,以及国家和北京市、东城区政策限制类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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