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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工作

怀柔区制定出台《人才工作评估办法》

文章来源:怀柔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28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领导,调动各单位开展人才工作的积极性,怀柔区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怀柔区人才工作评估办法》,通过调研评估的方式强化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职能,在发现问题过程中研究、解决问题,逐步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

该办法共9条,对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式、评估步骤和结果应用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明确评估对象为乡镇、街道,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承担重点人才工作任务的区直单位,主要评估单位的人才工作机制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工作。评估工作采取自我评估与组织评估、日常评估与专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日常调度、总结自评、专项评估、结果反馈等形式开展,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评估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的一项依据。乡镇评估结果纳入五好党委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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