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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委组织部四项措施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文章来源:丰台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18

丰台区委组织部把信访工作作为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建立信访案件归口查办制度,由部机关监督部门对信访案件实行统一接待登记,总体把握调控,再按照业务归口分别由具体业务组室分类处理,强化各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实行部领导接访制度,对问题敏感性强,容易出现群体访的情况,实行部领导接访制度,强化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信访举报机制,搭建“12380”电话举报、网上举报信箱和信访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形成覆盖面广、举报方便、受理迅速的举报工作网络。

二是严格规范程序,落实案件处理。明确办理标准。制定出台《关于办理涉及处级干部信访问题的暂行规定》,对涉及处级干部信访事项的处理原则、处理方法、纪律要求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强调处理结果的运用,突出组织手段在信访和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建立起较为规范、有序的信访处置工作机制。严格案件查处。针对反映基层的问题,及时转办,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确保件件有落实。针对反映处级干部的信访件,按照《关于办理涉及处级干部信访问题的暂行规定》中的程序与措施,结合问题的性质和情节,分别采取谈话、立项调查等措施,加大查处力度。对经查属实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后续组织处理,对经查举报不实的,进一步强调预警功能,督促领导干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针对落实政策的信访案件,强调查清历史事实,通过查找政策、调阅档案、翻阅历史资料等途径,确保政策掌握准确,依据充分合理。注重信访答复。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相关规定,对于实名举报的,做好查办结果答复工作;对重复访、长期上访户,以确保稳定为前提,本着“坚持政策、尊重历史、以人为本”的原则,耐心倾听诉求,对政策进行宣传与解释,把答复环节作为政策的宣传环节,引导信访人主动息访罢访。

三是建立大信访工作格局,发挥信访工作合力。建立信访反应机制,建立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信访办三家单位主管领导信访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次工作例会,沟通信访信息,避免多头查办。日常工作中,对区信访办接收到的反映区委管理干部的信访件,按照职责权限分别转送区纪委或区委组织部,同时抄报相关部门办理,提高查办实效。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作用。建立以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察局)、区信访办、区审计局、区检察院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解决干部监督工作问题。

四是加强分析研判,发挥信访辅助决策作用。定期开展信访工作整体分析与群体分类分析,及时发现干部队伍及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问题及时解决。发挥信访举报“晴雨表”的作用,将信访件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工作部门和领导干部作为重点考察部门和考察对象,把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作为重点考察内容,实现信访举报与干部管理的有效对接,促进从信访看问题,从信访观苗头,以信访助决策作用的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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