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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建设

平谷区委组织部建立三项制度加强组织部门规范化管理

文章来源:平谷区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10

平谷区委组织部落实从严治部要求,从制度层面入手,分别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重要事项请示(通报)制”,规范部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防治“为官不为”,打造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

一是建立“首问负责制”,强化责任担当。明确界定各科室、各人员的职责范围,要求遇来访、信访、咨询、办事、等,首位接待的干部承担首问责任,在职责权限内,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做好办理、转交、协调、记录等工作,杜绝推诿拖延现象。

二是建立“限时办结制”,提高工作效能。制定《区委组织部限时办结事项情况一览表》,将年度组织工作重点细化为45项具体任务,明确了各任务的完成时限和主责领导;对文件收发、信访等常规工作,要求25日内摸清情况、上报领导或反馈意见;对临时交办的任务,要在领导要求时限内及时完成。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解和提醒,加强过程督办。

三是建立“重要事项请示(通报)制”,规范流程管理。分别对重要事项的办理原则、程序、形式等做出具体规定,明确重要事项必须经过逐级请示、会议通报或专题汇报、总结经验撰写信息等3个程序,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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