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区动态 >> 正文
 各区动态
平谷区提出干部党员“十带头十严禁”促干部担当、党员合格
文章来源:广州市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网    作者:平谷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06-01

为进一步发挥干部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平谷区结合正在开展的“勇于担当”主题实践活动,围绕“疏解整治促提升”、“双安双打”、打击“四抢”、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聚焦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干部党员“十带头十严禁”要求。

1.带头整改或拆除本人及直系亲属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对允许保留的项目应主动接受统一处理;严禁隐瞒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事实,以集体或其他名义实施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2.带头做好征占地拆迁和搬迁工作;严禁“四抢”及抵抗依法征收行为。

3.带头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严禁侵街占道、私搭乱建等行为。

4.带头依法生产经营,严禁无证无照经营、“开墙打洞”、盗采矿山或砂石等行为。

5.带头按要求关停畜禽养殖场,严禁违法排污及向河道内倾倒垃圾。

6.带头使用清洁能源,严禁销售、运输、使用劣质燃煤及烧秸秆、烧垃圾、烧园林废弃物等行为。

7.带头实施绿色有机生产,严禁使用高污染投入品等危害生态环境的行为。

8.带头维护信访秩序。

9.带头落实生产、防汛、防火等安全工作,严禁实施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10.带头支持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严禁曲解政策、散布不良言论、造谣传谣、说情打招呼等行为。

为落实好“十带头十严禁”要求,平谷区建立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重点查处、常态巩固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监督举报平台,广大党员群众可通过电话、网站、短信、微信进行举报,对各级干部及党员出现违反“十带头十严禁”要求的,依据管理权限由相关单位及党组织给予处理。

主办: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技术支持: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农业信息与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