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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抓好“关键少数”,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文章来源:广州市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网    作者: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7-24

北京市公安局党委部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以来,通州分局党委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以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着力点,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实现了党建队建与副中心警务建设的同步融合、齐头并进,为圆满完成高峰论坛安保任务、保障城市副中心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2017年,通州分局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升“关键少数”的政治素养。分局党委始终坚持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提升领导干部思想境界、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促使“关键少数”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锤炼忠诚品格,以更高标准走在前列、当好表率。一是健全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市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分局党委、基层支部两级理论学习制度,按照“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发挥优势、注重实效”的原则,定期编纂《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供全局领导干部学习掌握,进一步提高思维能力、提升决策水平。二是创新学习形式。分局创造性地推出读书报告会这一学习形式,由党委成员或具有教学经验的党员干部结合近期读书心得或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体会,分享自己学习的乐趣、体会和收获,促进领导干部在交流互动中提高站位、开阔视野、提升能力。三是注重成果转化。分局党委带动全局领导干部坚持学习与调研并重,把学习思考、调查研究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做到调研在先,决策在后,力争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决策思路,真正做到能力有提高、工作有推动、群众得实惠。

二、强化考核管理,促使“关键少数”保持良好状态。分局党委始终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强化考核管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不断激发“关键少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是突出“严”字,严把选人用人入口关。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统筹考虑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职能部门与基层单位等差异,注重在关键时刻和工作实战中考察识别干部,确保选人用人公信力,在队伍中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二是突出“新”字,强化干部考核管理。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纪实、领导干部季度点评、“3+1”系统考评等管理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创新建立“前置化”领导干部考核模式,注重从业务成绩、队伍状态、群众反映等日常工作中发现端倪,对于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分等级启动相应管理措施,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前沿了解、前置监督,促使干部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状态。三是突出“细”字,细化派出所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分局主动适应城市副中心警务建设和规范执法的现实需求,将规范派出所领导干部岗位职责作为核心环节来抓,大力推行以派出所“所长督办制、政委两巡制、副所长叮办制、警长主办制、值班领导值守制”为主要内容的五项规范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基层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为基层领导干部规范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关键少数”尽职尽责。分局党委将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作为重要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尽职尽责,全力服务保障城市副中心警务建设。一是纪律教育常态化。定期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制定分局“十个绝不允许”纪律规定,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纪律教育长效机制建设,带动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清清白白从警,堂堂正正做人。二是责任体系明确化。由党委书记带头与党委成员及基层党支部书记代表签订“两个主体责任”责任书,引领示范逐级签订,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切实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制定《分局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由政工、纪检、督察等多部门参与的党建督查督导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保障市局、分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三是督导检查前置化。依托“基层联系点”工作机制,党委班子成员每月深入一线指导开展党建工作,跟进了解掌握分管领导班子特别是双正职履行职责和党建队建情况;依托“领导干部述职报告评议”,每季度听取基层各党支部书记汇报公安业务和党建队建工作情况;依托“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对分管单位班子状态、队伍状况、工作作风等党建队建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依托分局巡察督导组,全方位了解掌握干部履职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督促解决、限期整改。

主办: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技术支持: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农业信息与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