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在基层
房山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小积分”管好“大队伍”
文章来源:广州市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网    作者:房山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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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党员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房山区进一步细化市委组织部《关于试行开展党员积分管理工作的安排》,制定《党员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着力推动党员日常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细化积分构成,更具科学性。党员积分由起始分、加分项、扣分项、清零项构成,起始分主要结合上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决定,加分项、扣分项、清零项均由“Q+D+Z”三部分组成。“Q”为区委组织部统一设定的党员应普遍遵守的基础项目,“D”为党(工)委设置的项目,“Z”为支部(总支部)设置的项目。加分项、扣分项、清零项的“D”部分、“Z”部分分别由各党(工)委和各支部(党支部)结合实际设定。加分项Q部分主要包括按时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组织生活,获得区级(含)以上荣誉等5项内容。扣分项Q部分主要包括从事低端产业拒不清退疏解,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等7项内容。清零项Q部分主要包括触犯国家法律被判处刑罚违反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条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等4项内容。

细化积分程序,更具操作性。采用5步工作法进行积分管理。成立考评小组,确定计分员。要求各级党组织成立考评小组,并由支委会从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的正式党员中提名,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确定记分员。积分登记。一般可采用两种方式,对于基层党组织集中开展、广泛参与的一般性活动,可由记分员直接进行统一登记;党员个人积极参加的有关活动,由党员自行申报,经记分员核实后如实进行记录。支委会初评。每年第四季度,由记分员对党员得分情况进行汇总,报支委会进行初评。党员大会评定。每年12月底前,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党员的积分情况和支委会初步意见,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确定党员本年度最终积分。公示。党员大会召开后3个工作日内,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细化结果运用,更具实效性。将党员积分作为党员政治表现、执行纪律情况、品德表现、发挥作用情况的直观展示和量化指标,树立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根据党员积分排名和日常表现、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等相关情况,经支委会提出初步意见,党(工)委评定,将党员评定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五个等次。对“五星党员”颁发“五星党员”标识,并优先考虑作为各级各类评优推优人选;对排名靠后的党员,各党(工)委、党支部视情况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组织处置;对积分被清零的党员,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置。